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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决定废止部分规章!11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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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决定废止部分规章!11月10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3-11-03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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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9月21日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

经过清理,决定对《关于加强电力系统通信与电网调度自动化建设问题的规定》(能源计〔1990〕1018号)等8件规章予以废止。其中,《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与建设领域相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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