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2023年3月17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年3月28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pdf


上一篇: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
下一篇:一季度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