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境外工程)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简介 工程简介1份,由工程概述和工程照片组成。工程概述限800字以内。工程照片提供10张,其中全貌照片不少于3张,特殊部位照片不少于3张,并在每张照片下方标注标题。 (二)《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1份装订在证实性材料中。申报表可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站(www.cacem.com.cn)下载。表格内容须用黑色四号仿宋(GB2312)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证实性材料 证实性材料1份,内容见本要求第二部分,装订要求见第三部分。 (四)工程创新成果总结 创新成果总结1份,包括建设、咨询、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与工程有关的管理、技术、质量、科技进步、节能环保等方面创新成果,限一万字以内。 (五)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1份,播放时间限制在8分钟以内。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程序合法性、工程建设特(难)点、建设过程质量管控措施、重要部位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情况、关键技术及科技进步、节能环保措施与成效、工程获奖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二、证实性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国家优质工程奖 1、证实性材料封皮; 2、承诺书; 3、目录(注明页码); 4、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5、主申报单位(非建设单位申报时)资质证书; 6、工程可评(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如获奖请附证书); 7、工程立项文件; 8、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报告批复文件等); 9、工程质量监督(咨询/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文件; 10、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文件(规划、节能、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 11、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12、工程竣工决算书或审计报告; 13、无安全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文件; 14、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证书; 15、省(部)级优秀设计奖证书; 16、科技进步证明(科技进步奖、科技示范工程、专利、“四新”技术应用等); 17、业主满意度评价表(住宅小区工程); 18、主申报单位(非建设单位申报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19、其他说明工程质量的材料(省部级QC活动成果、绿色示范工程证明等)。 上述内容不得缺项,如有特殊原因,须附相关单位的说明。其中,1-4、13、17项提供原件,其他提供复印件。 (二)国家优质工程奖(境外工程) 除与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1-4项要求相同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主申报单位(非建设单位申报时)资质证书和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 2、工程立项文件。其中,由国内投资(含对外援建工程)且执行国内相关标准的,应提供政府批复文件,完全由国外业主投资的项目,提供业主批复文件; 3、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和技术协议。其中,执行境外工程建设标准的项目需提供与国内标准比较的对标说明;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5、工程使用单位的评价意见; 6、中方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意见; 7、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证书。未获得省部级质量奖的工程,主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央企业的,由集团总公司出具质量评价说明,并明确是否达到省部级质量奖水平,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质量评价说明。另外,获得工程所在国质量奖的,需提供参赞处对质量奖级别的鉴定说明; 8、省(部)级优秀设计奖证书。未获得省部级设计奖的工程,可以参与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定工作; 9、工程项目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此证明由主申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10、其他质量、安全、科技、节能、环保等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除1-4、7、8、10项外,均需提供原件。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三、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前四部分内容要求独立装订成册,封皮采用250g铜板纸,格式详见附件5。 2、工程简介内容用250g铜版纸彩色打印。 3、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平装、胶订。 四、申报材料电子版拷贝到U盘,连同书面材料统一装入A4规格硬质塑料文件盒。